本网无锡讯:为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北塘法院于20078月从强化执行工作的外部环境入手,经过与区政法机关、基层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在全区创建了三级协助执行工作网络,共聘请了56名基层协助执行员。两年来,基层协助执行员共协助法院执行70余次,配合法院缓解对抗性、群体性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8次,协助执结案件56件,对执行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5条。基层协助执行网络的高效有序运行,有力推动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发展。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成立区协助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基层协助执行网络运行,研究、指导、协调和处理执行中的重大疑难问题。通过定期召开执行难问题联席会议,听取案件情况汇报,协调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执行案件、敏感案件、非法干预案件,有效解决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和困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协助执行网络的运行、指导、培训、考核等相关事务,并对年度协助执行情况提出具体的考核意见。

二是区各街道成立协助执行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辖区内各社居委协助法院执行等工作,并由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同志担任执行联络员,与协助执行员一起,协助法院宣传、贯彻落实执行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宣传执行工作动态和重大执行举措;协助执行案件、查找被执行人下落、财产,代为送达执行法律文书、缓解钝化执行过程中的各种社会矛盾冲突,并对提高执行队伍素质、改进执行措施、规范执行行为等方面和个案执行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是制定较为完备的协助执行工作网络运行方案及信息通报制度,强化各街道党工委政法委、综治办与区法院执行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凡需协助执行的工作,均由执行人员明确内容、提前联系,并落实到案件所在辖区的协助执行员。遇有紧急情况,则请求所在辖区街道、社居委联动,共同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协助执行员在协助执行过程中,需及时将相关情况、信息向法院反馈。

四是建立和完善监督考评机制,促进对协助执行工作进行监督。区委政法委、综治办与区法院对各成员单位及街道、社居委、协助执行员履责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纳入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对逃避、阻碍、干预及拒不协助法院执行的单位、部门,实行责任查究制度,给予相应的惩处,以充分保障基层协助执行网络的有效运行。

通过借助法院外部力量,依托辖区各街道、社居委现有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优势,因地制宜建立的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的协助执行工作网络协助执行网络,充分发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对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作用,实现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协助法院执行双向互动,相互促进。有效扭转了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孤军奋战、效率不高的被动局面,并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重视、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执行工作新格局。一方面有利于配合协助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减少执行难案、“死案”,促使法院不断提高执行队伍素质,改进执行方法措施,公开规范执行行为;另一方面协助执行员通过协助执行,配合宣传法律法规,进行法治教育和疏导,也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增强综合治理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与辖区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