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因不满酒巴收费自伤其手,同来的一群80后的小青年借题发挥,乘着酒兴狂砸酒吧物品。近日,该批古惑仔一审被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

法庭审理查明,20092521许,被告人王某、赵某、钱某、张某、唐某、王某某、蒋某、季某某等人,在镇江新区银山风情美食广场银狐酒吧内,因不满该酒巴的收费,赵某即用酒瓶掇击桌面自伤手部,王某、钱某、张某、唐某、王某某、蒋某、季某某等人见状后,共同采取砸、摔等手段随意损毁该酒吧内的物品,造成酒吧内秩序严重混乱,并致使该酒吧内的酒柜玻璃、酒、灯具、卡座等物品损毁,其损失共计价值人民币5401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赵某、钱某、张某、唐某、王某某、蒋某、季某某等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唐某、王某某、蒋某、季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庭审中,八名被告人均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纷纷流下悔恨的眼泪。鉴于八名被告人均认罪悔罪,最终,法庭综合各种情节,判处被告人王某、赵某、钱某某、张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判处被告人唐某、王某某、蒋某、季某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