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期间才起诉 保证责任被免除
作者:韩涛 发布时间:2009-09-08 浏览次数:687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夏某于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程某与原告戴某未约定保证期间,原告戴某应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被告程某承担保证责任。原告戴某未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程某承担保证责任,作为保证人的被告程某应免除保证责任。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判决驳回了原告戴某对被告程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夏某于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程某与原告戴某未约定保证期间,原告戴某应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被告程某承担保证责任。原告戴某未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程某承担保证责任,作为保证人的被告程某应免除保证责任。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判决驳回了原告戴某对被告程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