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近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叶兆伟所作的《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依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汇报》。

叶院长从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对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挑战、民商事审判工作依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三方面进行了汇报。他说,去年下半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给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案件特别是与企业经营相关的案件持续增长,去年下半年以来,全市法院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70868件,同比上升22%,审判任务空前繁重。同时,案件处理难度进一步加大,维稳工作面临新的考验,司法功能亟需进一步拓展。面对新的形势,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按照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的要求,依法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责,积极应对危机挑战,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去年7月至今年7月,全市法院审结民商事案件74545件,标的额18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7.6%64.8%。一是完善应对措施,强化司法规范引导作用、工作机制保障作用、组织领导督促作用和外部支持合力作用,努力确保司法应对实效。二是立足执法办案,坚持适用法律与执行政策相结合、司法裁判与诉讼调解相结合、个案公正与社会公平相结合和化解矛盾与维护稳定相结合,积极营造良好司法环境。三是强化能动司法,注重服务企业发展、推动自主创新、抓好调查研究和回应群众需求,切实加大司法服务力度。四是狠抓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提升服务发展水平。今年年初,市中院被评为全国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苏州法院依法护商的经验受到最高法院高度评价,并被省委办公厅上报中央办公厅。

会议审议认为,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和繁重的司法任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决策,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起步较早,措施得力,为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维护群众利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会议对此表示满意。

会议指出,苏州经济正处于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法院服务三保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希望法院要继续围绕当前工作大局,采取各种灵活有效的措施,积极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要在依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避免出现地方保护主义倾向,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要认真采取措施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严把案件审判质量关。

下一步,市中院将结合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日前在苏视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遵照本次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更加自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强化能动司法,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更好地服务我市三区三市建设,推动苏州在第二个率先中抢占先机、赢得主动,为苏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