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829,如皋法院利用周六下午时间,对开展“算好廉政账”专题教育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在纪检组长郭朝晖作动员的基础上,党组书记、院长吴存银对审判、执行长以上人员提出“四个带头”的要求。

一是带头学。认真学习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算好廉政账”专题教育月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重点阅读专题教育材料《为官别折腾》,在思想武装中把握好人生方向。

二是带头写。重点围绕算好“形象账”、“经济账”、“自由账”,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带头撰写算账教育心得体会,思贪欲之害,弃非分之想,怀律己之心,切实明辨是非得失。

三是带头做。认真学习贯彻反腐倡廉建设各项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自觉做到廉政从政、司法为民,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法院形象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是带头抓。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做到业务工作抓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管到哪里。要加强对干警的日常教育、管理与监督,努力把违纪违法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结合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进一步解决司法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不文明、不严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