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丈夫与妻子生有一女,家庭和睦,未料到的是妻子无故离家出走,丈夫与女儿盼望自己的妻子和父母总有一天能够回来,这一等就是四年。彻底失望的丈夫无奈诉讼法院,要求与曾经相爱的妻子离婚。近日,射阳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2002年秋天未婚男子薛某与未婚女子覃某经人介绍相识,双方一见钟情,便闪电式于同年101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474生一女孩,这给原本较幸福的增添更多的笑声。但没有意料的事情于20057月发生,谁也没有想的到的是妻子覃于离家出走,丈夫四处找寻,却没有结果,抱着希望的薛某在家苦等了妻子的归来,这一等就是四年,丈夫终于失去信心,并于2009323诉至本院要求与曾经相爱的妻子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系合法婚姻关系,双方理应珍惜夫妻感情共建幸福和睦家庭,被告无故离家出走至今未归。本院结合原、被告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要求离婚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认原、被告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请求与被告离婚理由成立,应予支持。遂作出支持原告薛某要求与覃某离婚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