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随着诈骗手段的层出不穷,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更加需要小心谨慎。近日,无锡南长法院就一起金融凭证诈骗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丁毅与夏凡是通过一个视频聊天室认识的。聊QQ,打电话,半年的时间两人就发生了关系。今年7月,丁约夏去常州玩,并在入住的宾馆里向夏谎称自己开车撞死人需要交律师费,想借点钱。为了进一步取得夏的信任,丁又购买了假的面额30万元的中国建设银行储蓄特种存单交给夏,声称存折是定期的,提前拿钱出来太亏,先用它抵押。夏信以为真,便借给了其15000元。等到事后,夏仔细一想才察觉到事情的蹊跷,方知自己上了当。

法院认为,丁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的银行存单这种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点评] 如今凭借银行单据实施诈骗的案件屡见不鲜,事实上,只要对这些单据加以研究或者及时就近地向相关银行咨询,便可识别出真伪。当发生利益关系时,当事人需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