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在努力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苏州市相城区法院立足本院实际,创新工作方式,着力实施阳光工程、爱民工程、亲民工程、惠民工程及精品工程等“五项工程”,全力打造“法润民心”司法服务品牌。

一是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司法公开原则,实行立案、审理、执行全程透明化,逐步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发布。通过互联网公示和显示屏、触摸屏点击等方式,全面公开案件审理信息;通过设立咨询窗口,开通服务电话,免费发放诉讼指南、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等途径,方便广大群众进行诉讼活动。

二是实施“爱民工程”。按照科学、畅通、务实、有效、便捷的要求,建立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设立民意沟通联系点,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重点关注弱势群体,尤其关爱外来民工和残疾人、孤寡老人,开辟立案、审判、执行绿色通道,加强诉讼中“桥梁调解法”的全面推广和充分运用,依法和及时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三是实施“亲民工程”。实行定点与不定点、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巡回接待,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每月定期到联系点开展法律服务。经常性地开展巡回审判,选择典型案件深入田间地头、水面河岸、农家院落,在家门口帮助群众解决纠纷,实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四是实施“惠民工程”。倾力打造致力于青少年权益保护的《青少年维权》杂志,提供给社会各界共同分析、合力研讨的宽广平台。严格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对符合条件的特困群体,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及时缓解申请执行人的特殊困难,努力实现司法救助社会化。

五是实施“精品工程”。全面启动“案件质量精品工程”,引导法官牢固树立精品意识,精雕细琢每一起案件。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贯彻宽严相济,把刑事案件办成群众信得过、经得起考验的“铁案”;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把民事案件办成“胜败皆明”、“案结事了”的精品;加大执行力度,畅通多元化解渠道,努力提高执结率,最大限度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