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拒绝妻子租房产矛盾 妻子心寒诉离婚
作者:姚鑫 许正平 发布时间:2009-09-01 浏览次数:618
本网无锡讯:尽管众亲友前来劝说,妻子还是坚持起诉离婚,而这次真的未能让她和一起生活三十多年的丈夫和好如初。几个月前,自己私自将夫妻共有的一套闲置住房出租,丈夫知道后,火冒三丈,两人发生激烈冲突。日前,妻子起诉离婚,崇安法院依法支持其请求,并判决女方得到那套房屋,但需向男方支付经济补偿。
年过五旬的马琴,上世纪70年代初经人介绍认识了张强,两人登记结婚。婚后夫妻一直感情尚可,经过两人努力,两人生活小康,买了汽车,还有两套住房。
今年年初,马琴心想有套住房空在那儿,不如租出去可以赚点钱。未和丈夫商量,马琴与
哪知道丈夫知道后,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在
此事过后,妻子越想越气,对丈夫心寒,上交起诉书要求离婚,分割双方财产。日前,崇安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认为两人虽然结婚时间较长,但并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两人在夫妻产生矛盾情况下,不是积极解决,反而激烈冲突,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因此对离婚请求予以准许。经双方协商,夫妻现居住房、房屋内财产及轿车一辆归男方所有,闲置房屋及房屋内财产归女方所有,女方还给予男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文中人物均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