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惠山法院少年审判创新推行“同步心理矫治机制”
作者:钦骏 华茜 发布时间:2009-08-26 浏览次数:470
本网无锡讯:“在家里,我能为孩子做些什么呢?”
“作为母亲,你首先应该要相信自己的孩子,尊重孩子的隐私。”
……
在心理咨询师的层层分析和耐心辅导下,家长了解到自己平时教育孩子中的不当之处,并认真记下咨询师的建议。
这是在惠山法院少年审判庭庭审后的一幕,心理辅导的对象也由传统单一的犯罪青少年本人发展为青少年与其家长同步进行。近期,该院少年庭探索采用“同步心理矫治”机制引入审判,取得了比平常单一矫治更好的效果。
缘起:对现有心理矫治模式的反思
“同步心理矫治,是对现有心理矫治模式的进一步优化。”该庭负责人告诉记者。在长期的实践中,该庭发现,尽管心理矫治运用到未成年人审判中由来已久,但存在的不足也开始逐渐凸现:心理咨询师对青少年的成长环境缺乏足够了解,矫治时仅关注青少年本人的心理缺陷,对造成该心理缺陷的外部原因难以深入挖掘;一些青少年犯罪有其深刻的家庭原因,往往源于家长在管教子女过程中过分溺爱、放任自流、粗暴责罚等不当举措给孩子心理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然而,以往的心理矫治仅针对未成年人单一实施,对同样存在心理缺陷的家长则往往忽视;审判时的心理矫治虽然能够使青少年在当时受到触动,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但待其回到原有的生活环境中,由于缺乏持续的跟踪矫治,青少年极易故态复萌,从而削弱了原有的矫治效果。有鉴于此,该庭在现有心理矫治模式的基础上,进行了大胆探索,创新提出了“同步心理矫治机制”。
实践:“四同步”全面发挥心理矫治功能
较之以往的心理矫治,同步心理矫治的特点主要呈现在四个“同步”上:一是将审判工作与心理矫治同步。将心理矫治贯穿整个未成年人刑事审判过程。庭前,向心理咨询师提交未成年被告人的庭前调查报告,便于其有所针对的设计矫治方案;庭中,邀请咨询师全程参与庭审旁听,进一步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动机、原因、本人性格特点、家庭背景等情况;庭后,由咨询师通过谈话、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未成年被告人实施心理矫治,将心理测评评估报告反馈法院,并将该品格证据引入量刑参考。二是将心理矫治与法制教育同步。心理矫治师在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矫治的同时,对其同时进行知法、懂法、守法方面的法制教育,敦促其不断提高守法、遵法的自觉性。三是将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矫治与对家长的心理辅导同步。将心理矫治的对象延伸至未成年被告人的家长,咨询师通过与家长面对面的谈话沟通,一方面积累对未成年被告人矫治所需的信息,深入挖掘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原因,有的放矢开展矫治工作,另一方面对存在家教缺陷的,适时对家长进行心理辅导,纠正其在教育管理子女方面的一些错误认识并辅以正确引导,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四是判后跟踪矫治与社区帮教同步。建立未成年被告人心理档案库,对接受过心理矫治并被判处非监禁刑的青少年,由法官与心理咨询师定期上门回访,持续跟踪矫治,并将所了解到的未成年犯在缓刑考验期的最新心理状况,及时告知社区矫正机构,为其科学、合理的采取帮教措施提供参考。
成效:重塑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健康
同步心理矫治的最终目的,在于重塑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健康。在无锡某中专就读的李某对此感受十分深刻。作为一名曾经的优等生,中考的失利使李某意志消沉,进入中专后,整天沉迷玩乐,一次更是在寻求刺激的心态驱使下,与两名同学一起入室盗窃。在心理辅导过程中,咨询师发现,由于李某母亲不尊重李某的个人隐私,导致李某对母亲很反感,家长在其心中的地位远不如同学、朋友来的重要。因此,当同学建议去偷东西时,他出于义气,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在了解到这一点后,心理咨询师与李某的母亲进行了谈话,指出了她教养方式不当的地方,向她解释了对处于叛逆期的孩子应当给予更多的信任和关怀,充分维护孩子的自尊心和隐私权。在咨询师的帮助下,母子之间重新寻回了谅解与信任。母亲表示今后将不再随意干涉侵犯子女的自由及隐私,李某也表示今后遇到事情要多与父母沟通,避免再度犯错。
“是法官与心理咨询师拯救了我和我的孩子。”直到现在,18岁的王某言语中仍流露出感激之情。这名18岁的少女由于未婚先孕,仓促生下孩子后,害怕被人发现,将刚刚出生的婴儿扔出窗外,所幸被邻居发现将婴儿救活。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承办法官发觉,王某做出弃婴这种举动有其深刻的家庭根源,母亲长期居住在外,对其不闻不问,父亲则脾气暴躁,管教女儿以责罚打骂为主。王某的自身经历让其根本无法体会到身为父母对子女应具备的责任心,将该出生的孩子视为累赘,同时又怕被父亲责罚,因而做出了傻事。案发后,面对法律制裁和道德指责的双重压力,王某整日以泪洗面,心理更是处于崩溃边缘。对此,心理咨询师引导王某走出了心理阴影,以正确积极的心态面对今后的人生道路以及家庭生活。经过咨询,蒋某的情绪明显好转,当场表示愿意与其男朋友组建家庭,共同抚养好女儿。随后,咨询师也对蒋某的父亲进行了心理辅导,建议其维护和睦有序的家庭生活,对子女多加关心爱护,促进蒋某的心理健全。为进一步确保矫治效果,在对王某依法判处缓刑后,心理咨询师与承办法官仍多次前往王某家中,对王某及其父亲进行跟踪矫治,了解孩子的抚养情况,敦促其积极履行父母职责。目前,王某的女儿抚育情况良好,成长健康。
目前,该院少年庭已经对8名未成年人采用了同步心理矫治,对于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重塑更是起到了显著作用。该8名未成年人目前均正常的生活与工作,无一人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