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洪泽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不断创新审判模式,树立以特色活动教育、感化、挽救理念,使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成效逐渐凸显。截止目前,2009年只有3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一人重新犯罪,实现了无上诉、抗诉、缠诉案件的目标。

推行教育式审判,让法官变“教师”,把庭审变“课堂”。一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该院建立学习制度,要求审判人员、人民陪审员认真学习与少审工作有密切联系的犯罪学、犯罪心理学、青少年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定期组织集中学习研讨,增强他们的教育水平和业务素质,使他们不仅是优秀的法官,还必须是合格的“教师”。二是根据未成年人的特点,抓好庭前、庭中两个重要环节,针对庭前了解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背景、家庭情况、道德品质、心理状态等,找准教育感化点,在庭审中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增设“法官释法”、“陪审员说法”、“控、辩、审三方联席教育”,把庭审变成教育、改造少年犯的“课堂”,全力抓好少年审判的教育工作。

推行维权式审判,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实行“周末法庭”,针对未成年在校生正处于受教育阶段,平时课程紧张等特殊情况,为方便其诉讼,开庭时间尽量安排在周末,最大限度降低对未成年在校生学习的影响。二是实行法律援助,发现未成年人家庭属于低保家庭、农民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其法定监护人无力履行代理义务、辩护义务的,或是无能力支付代理、辩护费用的,由法官主动与法律援助中心联系,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三是实行“圆桌式”审判,对未成年犯不带械具,审问用语温和,尽量营造平和、平等的法庭氛围,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心理和抵触情绪。四是实行缓刑听证制度,对未成年被告人拟适用缓刑的,邀请被告人所属辖区的社区矫正人员、基层组织领导、邻居或者所在学校的校领导、老师参加听证,并将他们的意见作为是否适用缓刑的参考依据之一。五是实行法制宣传,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开展“第二课堂”校园普法、家教知识进社区、街头法律咨询等活动,教育学生、家长学法、懂法、守法,明辨是非,把握分寸。

推行延伸式审判,抓好综合治理,使帮教变“家访”。一是联合县关工委、团委、妇联等相关单位,于每年的35召开学习雷锋日主题帮教活动,对上一年被我院判处缓、管、免的未成年犯集中进行思想教育,同时组织他们到敬老院、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参加义工劳动。二是利用中秋节、春节等传统节日,由少年法庭的法官、人民陪审员组成帮教回访团,到省少管所看望慰问服刑的少年犯,并给他们带去励志书籍、电影碟片和生活用品,对他们进行前途教育和心理矫治,巩固帮教成果。三是以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为契机,针对问题学生存在多种不良行为,在寒、暑假邀请家教专家开展“家教知识进社区”,为问题学生及其家长解决家教难题提供对策和方法。四是推行“代家长”制度,让未成年犯的监护人向法院和社区矫正机构签订未成年犯帮教承诺书,约定未成犯父母因外出务工、疾病等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依法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代家长”,如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叔、舅、姑、姨等亲属代为监护,实现对未成年犯监管的无缝衔接,有效地减少和杜绝未成年犯再犯罪的可能性。五是积极提出司法建议,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诸如差生逃学不被重视、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有令不止、学生屡屡成为被抢劫对象等问题,向学校、公安机关等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建议他们加强管理,监管到位,促进学校周边治安状况的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