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87上午,南京建邺法院在南湖街道蓓蕾社区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刑事盗窃案件,社区群众60余人现场旁听了庭审过程。

1963年出生的被告人李某正值壮年,却好逸恶劳,没有工作及收入来源,1984年、1994年、2001年曾因犯盗窃罪被三次判刑。20091月至4月间,被告人李某在本市建邺区多家浴室,乘被害人洗澡之机,从被害人衣服口袋内窃得人民币共计5300元。庭审中,被告人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审判员花洁当庭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5300元。庭审后,社区群众对李某行为纷纷予以谴责,表示被告人身体健康应该靠劳动养活自己,却因懒惰走上了犯罪道路,不但危害社会,给他自身和家庭也带来了难以磨灭的耻辱和伤害。审判员花洁结合本案,提醒社区群众提高警惕,加强防盗意识,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此次活动,让社区群众在家门口亲身经历了庭审过程,并与判案法官面对面交流,消除了对法官判案的神秘感,增强了对法院工作的亲切感,提升了对法律的尊崇感和社会责任感,取得了良好效果。送法进社区一直是建邺法院开展四送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建邺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延伸职能,开展了司法服务企业、军地联合送法、审务进社区、法制副校长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职业素养,营造了稳定和谐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