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江苏省睢宁法院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加强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的要求,认真学习王院长讲话精神,在司法实践中,针对农业承包、集体成员资格确认、劳动争议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诉讼案件矛盾纠纷较为突出,利益纠葛复杂,妥善处理难道较大的特点,积极发挥诉调对接机制、大调解机制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该院长期与县司法局成立的调解委员会密切协调配合,将讼前调解触角延伸至各乡镇调解中心,在矛盾调处、人员配置方面优势互补,相互配合,共同形成调处农村社会矛盾的合力。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定期上门服务,选派人民调解员到基层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值班,直接参与诉前调解。认真审查基层调解组织出具的调解协议,及时纠正错误理解和认识,逐步规范基层调解组织业务程序。对集中发案较多的乡镇,选派业务骨干和调解能手,会同有关部门上门指导,深入农户家中做好法律讲解和思想疏导工作。对农业承包合同、土地补偿分配等问题,通过召开各乡镇负责人依法行政座谈会,邀请县委相关领导同志参加,认真加以业务指导,制定工作预案,防止出现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