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日前,宝应法院通过立案调解,迅速调结原告陈某某诉被告沈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原、被告双方共同经营、以原告为法定代表人的一家公司已经恢复运转。

7月28日上午,原告陈某某与被告沈某某来到宝应法院起诉离婚,双方情绪十分激烈,在立案大厅内吵闹不休。该院立案人员一边耐心劝导,稳定双方情绪,一边认真听取双方诉求。原来,原告在起诉离婚前,因为害怕被告回避诉讼,便于78日带领亲属、朋友近二十人,将夫妻共同经营的公司的所有文件、帐本、电脑等资料和物品全部搬空并隐藏起来,致公司处于停业状态。原告要求法院立即判决离婚,被告则要求原告将公司物品立即交出,并表示,正值金融危机当口,公司停业已有20日之久,如本案按正常诉讼程序,公司经不起拖延。该院立案庭审时度势,从保障企业平稳发展和防止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的角度出发,立案后随即安排立案调解的法官先行调解。

承办法官随即开始了连续三天的不懈努力:第一天,围绕家庭共同财产展开深入调查,固定共同财产范围。查明当事人十年间办了近二十个公司,有的经营,有的没经营,有的已注销。承办法官花费一整天时间认真调查和梳理,终于将当事人的财产列出清单,并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第二天,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调解,经过一天的“拉锯战”,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第三天,双方在承办法官主持下进行公司物品交接,对公司的文件、帐单等一本一本查验和移交,电脑里的软件程序也一一验证,直到晚上七点钟才交接完毕。这样,经过法院三天坚持不懈的努力,一起矛盾尖锐的离婚案件终于得以圆满调结,涉诉公司在案件调结的第二天即恢复运转,将经济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