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文:着眼队伍建设 推进法院科学发展
作者:赵文 发布时间:2009-08-12 浏览次数:2076
队伍建设是法院工作的根基和灵魂,如何抓好新时期法院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当前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2008年,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被确定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关于法院队伍建设问题上提出,要切实深化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法院文化建设、制度建设等六个方面建设,使广大干警思想政治觉悟有新提高,司法能力水平有新提高,司法作风形象有新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新提高,等等。这些重要论述和观点为法院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为此,笔者从本院实际出发,就法院队伍建设谈三点看法。
一、我院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是队伍思想道德基础比较牢固。近年来,我院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线,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重点,深入开展法官行为规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学习大讨论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以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为裁体,不断加大人才培养,使全院干警在思想上树立了规范化意识,推进了法院的精神文明建设,保持了良好的精神状态,并有着较强的主人翁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二是队伍业务能力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历年来,我院始终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以学历教育、岗位培训为基础,通过法官学习周、技能考核、心得交流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广大干警的业务能力。近五年,我院公开招录聘任制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其他人员28人,全院干警本科以上学历达到73人,占91.25%,较02年底上升了31.5%。组织岗位培训380人次。07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630件,受案数平均每年上升71.78%,结案9681件,在法院系统考核中,各项质效指标始终位居全市法院前列。今年上半年,调研完成71篇,宣传254篇,信息111篇(其中省级46篇)。按规定任务,上报重点调研课题学术论文提纲6个,报送参阅案例8篇,居全市法院前列。
三是队伍争先创优良好风气逐步形成。着重围绕“双争”,结合“省级文明单位(行业)”创建和司法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通过建立完善竞争激励机制,积极营造争先创优氛围,不断激发干警的争先创优意识和改革创新意识。按照“个人有专长、部门有特色、全院树品牌”的争先创优思路,形成了个人、部门、全院“三位一体”的争创模式。近五年来,院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48项,54名个人受到省、市、县表彰奖励和记功。
四是队伍司法规范化建设整体意识得到加强。坚持以创建示范点法院建设为主体,始终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作为主要内容和要求贯彻到司法规范化建设之中,紧紧抓住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环节,围绕目标任务,以落实司法干警行为规范为抓手,不断深化公开的形式、载体、内容和要求,采取亮身份、亮精神、亮制度、亮禁行、亮内容、亮庭审、亮典型、亮环境等措施,全院干警创建意识得到永恒,形成人人关心示范点建设,人人参与示范点建设,人人为示范点建设作贡献的良好氛围,从而推进司法规范化。
二、目前队伍建设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1、人才总量不足,缺编比较严重。我院现有编制为92人,现在编仅有78人,还有1名患有癌症,1名老同志退居二线在家休息,实际在位仅有76人,从目前情况看,案件数量急剧上升,法院队伍人数相对有限,干警工作量大,难以适应法院工作的需要。
2、高素质人才短缺,招不进、留不住的现象突出。目前,从队伍的学历水平看,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较少,特别是基层干警通过函授、电大、自学考试的人员较多。这几年我院虽然招进了一些人才,但很难招进优秀人才,即使招进来,也很难留得住。自2001年以来,我院因调动、辞职就走了8人;自2003年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以来,我院共有7人通过司法考试,其中有5人已辞职或调走。近三年来,我们努力通过协调,加大引进人才力度,共招进10人,其中外地干部7人,各种困难矛盾比较突出,相对难以安心法院工作,面临人才流失的现象仍然突出。从干警专业素质来说,专业带头人、办案能手短缺,有一部分干警还不能完全适应岗位需求。
3、人才结构布局不尽合理,年龄结构严重老化。目前在编的78人中,30岁以下的仅有14人,占17.5%,都没有审判职称;40岁以上的53人,占66.25%,其中50岁以上的22人,占27.5%,现在一线办案人员难以充实年富力强的年轻人,已经出现人才危机和青黄不接,成为制约法院建设和发展的“瓶颈”。
4、经费保障比较困难,干警经济待遇较低,队伍不稳定因素比较明显。法院经费的预算比较低,目前我院各项投入比较大,债务比较沉重,而消费开支偏高,甚至物价超过南京市区,存在经费保障与开支差距较大的突出矛盾,难以适应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经费不足直接制约司法公正和队伍稳定。
三、今年抓队伍建设的主要举措
今年我院抓队伍建设的设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旋律,结合我院审判质效创新高、队伍建设展新貌、司法服务有新招、争先创优见新效、基础建设出新绩的奋斗目标,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眼以审判执行工作为抓手,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公平正义为己任,积极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端正队伍司法思想,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一是加强思想道德,打牢队伍思想基础。继续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线,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重点,以党风廉政教育为抓手,以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为裁体,积极采取“四抓”措施,即:一抓学习,二抓日常养成,三抓行为规范,四抓经常性思想工作。把《法官行为规范》的要求,作为日常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常抓、常讲、常检查。不断强化队伍政治业务学习,增强干警道德自律意识,营造出人人讲大局、讲理想、讲奉献的良好政治氛围,采取一定形式,对干警深入进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精神的教育,保持队伍良好的精神状态,不断队伍培养主人翁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二是推进作风建设,树法官队伍良好形象。今年,我院坚持以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双争”、“规范司法行为”和“创建廉政示范庭”等活动为突破口,以贯彻落实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市法院“六条禁令”为抓手,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真抓实干、提高实效;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心系群众、服务人民;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八种良好作风的要求,针对队伍薄弱环节,积极强化队伍“四个进一步”意识。即:进一步强化解放思想意识,激发干警勇于探索、勇于实践、勇于超越的创新思想;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形象意识,努力打造金湖法院知名法官,促进法官的行为更加亲民、更加规范、更加严谨、更加高效;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意识,树立法院公正司法、文明司法的良好形象。
三是强化干警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我院将继续围绕创建“学习型法院”为载体,逐步引导干警树立新的学习理念,确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从“学用结合”入手,着力抓好法官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鼓励干警参加专升本和读研学历教育,采取有效措施为干警参加司法考试提供服务保障。进一步强化调研工作,确保今年每个业务部门有1项重点调研成果,每个审判业务部门开展不少于1项专题调查研究,适时开展集中交流活动,开展法官调研能力和业绩考评,推动整体调研水平的提高。
四是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促进队伍廉政建设。我院将继续围绕“遵章守纪、廉洁司法”主题教育,积极开展“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活动,着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积极构筑家庭反腐防线,建立健全符合法院特点的教育、惩治、预防为一体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强化干警廉洁、规范、文明司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保证金、廉政档案、廉政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进一步分解细化党风廉政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头。通过开展述廉、评廉、考廉,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制,向案件当事人发送执法监督卡,聘请软环境行风监督员等活动措施,主动把审判活动置于人大权力机关和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加大监督查处力度,惩治不正之风,促进廉洁自律,规范司法行为,加强队伍廉政建设。
五抓好干部竞争上岗,激发队伍活力。今年,我院将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法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结合我院中层干部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开展部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采取广泛“海选”的方式,不确定候选人,由符合竞选条件的干警自我认格,选报自己能够胜任的岗位,进行民主测评和推荐,再进行集体“相马” 面试,差额票决,择优选拔,进一步拓宽干部任用渠道,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形式,努力把优秀人才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从而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发队伍工作活力。
六是加强班子建设,推进法院工作全面发展。发挥班子的核心作用,积极营造诚化为民,工作扎实、作风正派、勇于创新的院风。坚持“十带头”,做表率。在思想、作风、制度、纪律和业务上,向全院提出“全院干警向班子看齐,班子成员向院长看齐”的号召,以党组一班人的正气激励全院干警的士气,促进班子成员围绕法院建设,积极为干警办实事、做好事,心装群众,公正司法、热情服务,为全院干警作出表率。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实施科学决策,加强班子团结,保证廉洁自律,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事业上同干的良好氛围,形成人人勇挑重担,个个敢于负责,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团结协作、奋力拼搏的风气,创造性地完成各自分工的工作任务,为全院干警做出了良好的榜样。
总之,队伍建设是法院工作的根基和灵魂,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是一项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基础工作,面对队伍建设现状,就必须认识到队伍建设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只有把队伍建设好了,才能为发挥法院在社会中的审判职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促进法院工作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