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年来,随着送达难问题不断突出,邳州法院积极探索,充分利用数码相机、摄像机、电子摄像头、录音笔等高科技电子产品提高送达效率,有效缓解了送达难问题。

一、受送达人或有义务签收的人不愿签收法律文书,现场又无其他见证人的,承办人员使用数码相机或摄像机将送达过程拍摄下来,并将照片或录像资料存入卷宗,以此作为留置送达的依据。

二、对于住所地无人,但有手机或其他电话可以联系的受送达人,在电话通知受送达人应诉的同时,承办人员使用录音电话、录音笔等录制通话内容,整理成书面记录后附卷,作为推定当事人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依据,从而实现有效送达。

三、对于确实下落不明的当事人,承办人员在法院公告栏张贴送达公告的同时,还在该当事人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物业小区等场所的明显位置张贴送达公告,并以拍照的方式予以固定,照片附卷,避免了采用报纸刊登公告而延长审理时间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