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紧紧围绕五项内容,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促进全院案件审判质效连续五年位居全市前列。

一、党组高度重视,保障措施有力

审管工作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抓手。回顾审管工作历程,该院认为这项工作是否能够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最关键的还是院党组的重视程度,因此,该院对审管工作在人、财、物等方面都给予了全力支持。在人员配备上,在全院审判人员数量较少的情况下,从审判、执行一线中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阅历丰富的法官,充实到质评组。从年轻的书记员中,挑选业务全面、文字功底好的同志,从事司法统计和内勤工作。挑选长期从事审判工作、经验丰富、原则性强的庭长,担任审管办主任。为审管办配备专门的档案室,司法统计和内勤人员都有专用电脑。上级法院出台的涉及审管工作的文件,保证做到审管人员人手一册。在严格管理一度引起个别法官误解或者抵制时,一把手院长和分管院长在全体干警会议上及时作出解释和积极引导,旗帜鲜明地支持审管办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在年度评先评优时,审管办优先考虑。

二、健全制度,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面,为统一评查标准,公正评查案件,该院建立了一整套规章、制度。如《评查实施细则》、《案件质评办法》、《质评流程规定》、《质评委员回避制度》和《质评工作考核意见》等。为督促案件评查人员严格质评标准,该院还实行案件评查“签章制”和“轮流制”。即对案件质评委员会委员每月随机分发不同部门的案件,并保证同一委员不得连续两个月重复检查同一部门案件。评查案件实行“实名”签章,谁评查、谁盖章、谁担责,以便全院每季度组织一次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案件质量复查组,对评查人员所评查的案卷进行复查,并以此来评定评查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业绩。该院规定,每一册卷宗入档,必须盖有评查专用章和评查人印章,否则不予归档。“签章制”也保证了每一册卷宗都能得到全面评查。为了执行好诉讼代理的有关规定,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不给诉讼掮客和非法代理者可乘之机,制定了《案件代理审查登记备案制度》,确定了承办法官的审查义务,并要求各部门按月报送案件代理信息。

为了保证完成市中院下达的审管五项工作任务并取得好成绩,该院还制定了《审管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相关部门承担的审管任务和考核记分标准,并把年度得分与年终奖和部门评先评优挂钩。为了压降“四项案件”,制定了“四项案件”审批制度,该类案件逐月通报到人制度,对外委托评估、拍卖、鉴定案件流程通报制度。为了杜绝人情案、关系案,严格落实随机分案制度。在分案程序设置上,该院根据审判和执行工作不同特点,为每位法官设置一定数量的存案,低于存案数量的,电脑随机按照人员排序补充。严格禁止承办法官自行调换案件,如因回避等原因确需要调换的,由庭长把关,并将信息反馈到立案庭。

为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对案件质量和效率应有的促进作用,该院案件质评实行全面评查和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的办法,即对每月所结的全部案件从实体、程序、文书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对发改案件、一定时期有一定影响的案件,或者在审判质量和效率方面出现异常波动的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在此基础上,我们又把发改案件作为评查的重中之重,成立发改案件重点评查小组,由分管院长直接领导和参与评查,先由初评小组三位质评人员进行全面评查,将初评意见汇总,集体讨论拿出评查意见后,向院长汇报,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确定责任有无或者责任的性质和等次。此外,我们还密切注意本院案件审理和执行环节中的新情况,找出案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积极寻找对策,为院党组宏观管理和审判人员的微观把握提供科学依据。

该院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可以通过补救措施加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各部门反馈,督促限期整改。对无法弥补的,按月通报,同时通知政治处和财务室按规定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并记入法官业绩档案。

三、严格业绩档案管理利用,形成争先创优浓厚氛围

该院自2006年起,把法官业绩档案工作定位为全市基层法院一流。为此,全面建立了法官业绩档案管理制度,专门明确政治处一名同志负责法官业绩档案工作,建立了专门的法官业绩档案室,每人一盒档案,专柜存放。同时还加大对法官业绩档案在评先、评优、晋级、提拔使用等方面使用力度。2008年度的院级后备人才推荐提名、向上级法院和县委、县政府推荐立功、受奖,本院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凡是涉及审判、执行一线同志的,一律对照全年审判质量和效率统计数据,以业绩论英雄,树立了以实绩排位次、论奖惩的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