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法院树立群众观念面向社会作出六个公开承诺
作者:华建荣 发布时间:2009-08-05 浏览次数:553
本网扬州讯: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宝应法院认真查找阻碍法院发展、影响法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面向社会作出六项“公开承诺”,促进司法服务更加贴近群众、更加方便群众。
一是诉讼风险,一次告知。在立案阶段,坚持每案必向当事人发放诉讼指南、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规则和诉讼风险提示书,对诉讼风险一次告知,充分释明。在立案大厅设置了电子显示屏和触摸显示屏,及时发布和方便当事人查询各类诉讼信息,努力使困难当事人打一个“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
二是绿色通道,扶危济困。开辟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加大对贫困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使群众不因缺乏法律知识而败诉,让诉讼请求合法合理的群众打得赢官司。申请财政专项拨款,实行司法救助金专款专用,司法救助工作与案件审理同步进行,确保司法救助金适时、合理发放。
三是立案调解,纾解讼累。把握诉讼初始阶段矛盾平缓、易于解纷的优势,切实加强立案阶段的调解工作,努力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工作的全过程。积极探索立案阶段调解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人民陪审员、离退休法官的作用,有效化解矛盾和纠纷。坚持依法调解的原则,强化立案阶段调解的实际效果,提高调解结案的当场履行率。
四是涉众纠纷,专项化解。确立群体性纠纷专项化解机制,本着“宜散不宜聚”的原则,注意拆解案件,分案处理。建立群体性诉讼信息通联机制,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妥善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完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能够处理得快、控制得了、处理得好,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
五是有访必接、有疑必释。耐心细致地做好来访群众的答疑释法工作,对合理诉求要及时与相关审判庭室联系,帮助群众予以解决。积极探索建立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院长和其他党组成员定期接访,现场办公,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
六是带案下访,领导约访。积极开展“下访约访、和谐司法”专项行动,耐心细致地做好来访群众的答疑释法工作;对涉及法院工作的不稳定因素进行一次深入排查,排出一批接访约访事项。积极探索建立信访工作的首问负责制,着力解决一批问题、化解一批矛盾、研究一批政策、息访息诉一批信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