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召开联席会议推动消费者权益纠纷调处工作
作者:赵淑雯 发布时间:2009-08-04 浏览次数:482
本网苏州讯:为了更好地妥善处理消费纠纷案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生产经营者提供商品与服务的行为,有利服务创建“放心消费城市”及“和谐示范园区”,苏州工业园区法院联手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就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纠纷的调处工作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一是加强办案协调力度,高效调处消费纠纷。进一步畅通消费纠纷的调处途径,加强消费纠纷案件调解工作的协调和沟通,特别是向法院直接起诉的消费纠纷,有针对性地采用移送调解、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的方式,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高效解决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合议庭工作,发挥人民陪审员积极作用。针对消费纠纷案件,由专门的审判人员审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并设立专门的消费纠纷合议庭,优先邀请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的消费者协会调解人员参与,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熟悉情况,了解民情的特点。
三是加强法律业务指导,提高消保委实务能力。围绕提高基层消保人员处理纠纷的实务能力,该院与消保委共同制定了培训和指导计划,由该院选派专门审理消费纠纷的法官担任消保委业务指导员,定期举办消保法规、调解技巧的培训,并定期发放案例,提高基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同时,该院设立专人负责的法律咨询便捷通道,保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人员可及时与法院联系咨询法律问题,确保调解工作的合法有效性,提高其公信力。
四是加强宣传调研力度,提升消保工作社会效益。加强消费纠纷的调研力度,针对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消费问题展开专题调研和分析,查找纠纷原因,为从根源上减少纠纷积极发放司法建议;同时,充分发挥宣传的作用,利用正反典型案例,通过电视、报刊和网络等载体,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