琐事起争执 狠心母亲用镢头猛砸13岁女儿
作者:刘秋苏 王营 发布时间:2009-08-03 浏览次数:546
本网徐州讯: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但徐州丰县却发生了一起“母杀女”的人伦惨剧。日前,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母杀女”案,被告人张秀娥犯故意杀人罪(未遂)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被告人张秀娥平日经常和邻里吵架,性格比较孤僻,脾气偏执暴躁,村里人都不愿与她交往。她与女儿晓雪总是有些磕磕碰碰,平日因一些家庭中的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女儿不听话还经常顶嘴惹她生气,使张秀娥的心理逐渐失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秀娥因琐事与其女儿晓雪发生争执而欲杀害晓雪,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遂,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鉴于案发后张秀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认罪态度较好,且本案系家庭矛盾引起的纠纷,法院遂对其作出予以减轻处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