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无业游民陆某,到无锡太湖新城工地上找工作不成,反而盯上了这片熟悉的工棚,一月内先后3次溜入工地宿舍,窃取民工的血汗钱。日前,无锡市滨湖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陆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我们去无锡搞点钱吧”,陆某与一男子合谋后,2009330从居住地江阴一起乘车来到无锡太湖新城附近工地,并在工地上不断转悠,寻找偷盗目标。凌晨时分,他们闯门进入太湖街道绿城太湖新城工地一工棚内,窃得人民币1400元,笔记本电脑1台、手机2只。尝到“甜头”的陆某于423日凌晨又来到此工地,见一宿舍门没锁便偷偷溜入,趁民工熟睡之际,窃得人民币400元,手机1只。两天后,陆某伙同一男子,闯入太湖街道周新苑工地,凌晨零时许,两人发现一宿舍窗户没关,便用手伸进窗户打开门,窃得人民币1860元,手机1只。陆某屡次盗窃总价值达人民币七千余元。

无锡滨湖法院审理认为陆某合伙、单独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目前,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各项工程建设如火如荼,但工地防盗不可掉以轻心。办案法官提醒民工兄弟,一定要增强防盗意识,晚间就寝时,贵重物品不要随意丢放,更不能放在靠近门窗的位置。尤其当前正值夏季高温时期,很多民工图凉快敞开门窗睡觉,这就给了毛贼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