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7月16日,新沂市大雨滂沱,新沂法院窑湾法庭法官冒着暴雨来到来到山村里一当事人家中,对一起土地承包权纠纷现场开庭、调解,当事人深受感动,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马某与被告李某均系窑湾镇筛子村农户,双方因土地承包权发生纠纷,一时间剑拔驽张,两年来虽经村及司法所多次调解但均无效果。案件起诉至新沂法院后,原定6月23日的开庭,却因被告李某高血压住院而延期。7月16日,承办法官得知李某出院的消息冒雨前往,由于土路浸雨,车辆无法进入,两名法官挽起裤腿步行数里来到李某住处做耐心细致地调解工作,并带着双方当事人现场查看,看到两名法官被雨水打湿的衣服和泥泞的裤腿,双方当事人均被感动了,最后各退一步达成和解协议,李某返还土地给马某,马某给付李某5000元补偿款。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75号 邮编:210024 信访/查询电话:12368 投稿信箱:jsfyxwb@163.com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苏ICP备05011424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