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为有效利用太湖资源,吴江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由运河时代走向太湖时代,建设滨湖城市”的发展构想。20083月,水利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了《东太湖综合整治规划》,由吴江城市投资发展公司和吴江市东太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总投资达27.5亿元。目前,吴江滨湖新城建设工作已经启动,吴江法院于近日成立服务滨湖新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出台了《服务滨湖新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全院干警要强化服务滨湖新城建设的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总体部署,自觉将司法审判工作纳入工作大局,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和执行涉及滨湖城市建设的案件,预防和减少相关案件的发生;创新服务滨湖新城建设的举措,立足审判,延伸职能,积极支持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依法妥善处置拆迁、征用等过程中的涉法问题,避免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发生;拓展司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切实为吴江滨湖城市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实施意见》明确:一要开展好服务和保障滨湖新城发展的调研工作,了解滨湖新城建设的司法需求,找准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与滨湖新城建设的对接点,切实提高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涉滨湖新城建设的案件和纠纷,坚持快立、快审、快执,采取积极稳妥的处理方法,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努力保障滨湖新城建设的健康发展。三要努力延伸审判职能,为滨湖新城建设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法院建立咨询“绿色通道”,对热点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定期进行法律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依法建设的意识;依托社会大调解体系,努力化解建设中发生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环境污染等矛盾纠纷;针对滨湖新城建设中发现的问题,就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对外经营活动,预防和减少经营风险提出司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