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申诉、信访,尤其是依法执行案件过程中,群体性事件和暴力抗法事件增多,严重损害了法律尊严,危害了司法安全,破坏了社会秩序。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处突的一线和主要力量,但其常年担负值庭、押解、安检、送达、安全保卫、协助执行等任务,警力高度分散,警力配置相对薄弱,遇有较大规模暴力冲击、打砸审判机关及暴力抗法事件,往往出现以少制多的局面。为此,笔者认为,建立法院与公安的涉诉处突出警联动机制势在必行。

一成立联络机构,加强处突信息互通。将法院法警大队跟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作为联络点。在第一时间内就一些突发事件及时联络沟通,遇有突发事件时,能就地、就近、就快出警。

二涉及的联动出警事项:对审理、执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或涉黑、涉霸的案件;当事人无理缠诉,经法院多次耐心说服不听劝告,严重影响正常审判和办公秩序或威胁法官、执行公务人员人身安全的案件;当事人较多或参加旁听人员众多且社会成分复杂的案件;法院干警在依法执行公务中,遇到暴力抗法行为或已经确定有暴力抗法行为苗头的案件;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有矛盾激化倾向的案件;领导根据需要安排的其他情形等。遇有上述情况,由公安给予支持,协调出警。

三做好事前通报,事中布控,事后宣传。法院组织实施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重大审判、执行工作等事项时,事先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研究制定处置预案。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根据情势变化科学合理布控警力,尽可能地对人群造成应有的威慑效应,迫使人群不敢藐视法律的尊严,以促进处突工作顺利开展。一旦发生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法院和公安机关应及时予以宣传报道,避免不法分子散布歪曲事实的言论,澄清事实真相,教育疏导群众。

四强化训练,提升处突合力。一方面,吸取公安训警经验,改革训练制度、内容、方法等,建立司法警察科学的长效练兵机制,着力提高法警的业务技能、体能素质、灵活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另一方面,组织法院与公安处突的协同演练,加强磨合,总结协同执法中的经验和不足,研讨当前新形势下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新方法、新途径,增进司法警察和公安民警联合作战能力,提升法院、公安共同处置涉诉突发事件的整体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