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日,徐州云龙区法院作出判决,判决72岁老太刘某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刘某与郝某夫妇系多年邻居。早年前,刘某将自己的一套住房出售给郝某。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刘某对过早处分房屋的行为渐生悔意。后多次寻找不同的理由欲向郝某夫妇收回房屋,但均遭到郝某夫妇的拒绝,导致双方产生积怨。刘某为此记恨在心,并产生报复杀人之歹念。考虑自己年事已高,无法对郝某夫妇下手,遂把目标放在了郝某夫妇10岁独子郝欣(化名)身上。2009326日早晨,刘某在菜市场买菜时,路遇穿过市场上学的郝欣,便持事先备好的菜刀从郝欣身后照其头部连砍五下,郝欣机智跑走。郝欣被砍成头皮挫裂伤,右侧顶骨缺损。经徐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郝欣的损伤构成轻伤。

徐州云龙法院认为,刘某出于报复他人的目的,持菜刀砍伤年仅10岁的郝欣,无视国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并系未遂。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