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是经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重要司法改革项目,该项工作从61日起在全国部分法院开展量刑试点工作。作为南京市法院的唯一入选单位,雨花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量刑规范化五家试点工作单位之一。着眼于量刑裁判的公平公正,该院早在2006年就启动了关于量刑规范化的改革探索,2007年以来先后承担了《关于规范交通肇事罪量刑规范意见》等全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制定出台了相应的量刑规范适用规则,在省市法院系统具备了一定的知名度。此次试点工作为期半年,主要工作目标是以《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两个文件为试点样本,按照试点文件规定的量刑的指导原则、量刑的基本方法、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常见五种罪名的量刑以及量刑程序开展实证研究,在大量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准确确定具体罪名的基准刑,合理确定各个量刑情节的幅度,以及进一步修改完善量刑程序。围绕本次试点工作的展开,改院及时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志坚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韩芳担任副组长的量刑规范化工作小组,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分组织学习、庭审实践和实证研究三个阶段逐步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的开展,为各项工作如期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