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一农民操作吊车失误致工友死亡获缓刑
作者:汪勤云 王永仑 发布时间:2009-06-22 浏览次数:654
41岁的金某系灌南县花园乡某村村民。2008年上半年,金某筹措数万元资金从山东某机械设备公司购买一台核准起重重量为5吨的吊车,利用农闲帮助本地乡村建筑施工队起吊楼板、混凝土等。金某仅取得了驾驶吊车的驾驶证,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同年底,该县质监局曾告知金某其购买的机械存在质量问题,有安全隐患,但金某不以为然,继续承接乡村建筑施工队伍起吊楼板和混凝土业务。
41岁的金某系灌南县花园乡某村村民。2008年上半年,金某筹措数万元资金从山东某机械设备公司购买一台核准起重重量为5吨的吊车,利用农闲帮助本地乡村建筑施工队起吊楼板、混凝土等。金某仅取得了驾驶吊车的驾驶证,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同年底,该县质监局曾告知金某其购买的机械存在质量问题,有安全隐患,但金某不以为然,继续承接乡村建筑施工队伍起吊楼板和混凝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