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泰州讯:近日,泰州海陵区法院联合基层民调组织,成功调处一起刑事自诉案件,化解了自诉人和被告人之间的矛盾,促进了邻里关系的和谐,教育了旁听群众,维护了社会稳定,社会效果较好。

自诉人于某与被告人孙某均为九龙镇五厦村村民,且系左右邻居,双方因琐事发生矛盾,被告人孙某将自诉人于某殴成轻伤。因被告人孙某拒不赔礼道歉,亦不肯赔偿,自诉人于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追究被告人孙某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海陵法院受理此案后,虽组织多次调解,但因双方对立情绪较大,收效甚微。为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借机宣传法制,该院在九龙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并组织当地司法所、村委会及部分村民参加旁听。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拒不承认犯罪事实,且欲推翻公安机关记录在案的供述,自诉人也不同意调解,给调解处理此案增加了难度。合议庭结合庭审情况,根据责任大小,当庭进行释法宣传,并择机宣布休庭,联合村委会、司法所,一起再次做自诉人和被告人的思想工作,对自诉人动之以情,劝其接受调解,对被告人明知以法、晓之以理,促其主动认罪。经过大量的说服教育,被告人当庭向自诉人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2000元,自诉人自愿放弃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诉讼请求,从而使这一起案件得以妥善处理。

今年以来,该院对刑事自诉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继续加大和解、调解工作力度,并借助外力支持和配合,对所受理的11件自诉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均以调解结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