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年初以来,江苏省大丰法院行政庭在非诉执行的听证程序中,通过释法说理,劝服当事人履行义务执结执行案件77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具有特殊性,这类案件未经诉讼程序,被执行人抵触情绪没有释放的机会。该院针对以上特点,即在送达执行申请书后将申请人、被执行人集中通知到法院,让被执行人陈述申辩未能主动履行行政处罚义务的理由,然后由申请人予以答辩质证,执行人员适时释法说理,

了解到法律规定的处罚标准,了解到行政机关已多方面考虑了被处罚主体的实际情况,被执行人被法理和情理所打动,自动履行了义务。自动履行率达90%,在执结案件的同时提高了他们遵法守法的自觉性,增强了案件执行的透明度和说理性,缩短了执行期限,执行效果显著。非诉执行听证过程中的执行说理不仅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且树立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了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