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亭湖法院严把“四关”强化司法鉴定工作
作者:吴玉凤 发布时间:2009-06-11 浏览次数:377
本网盐城讯:盐城亭湖法院针对委托鉴定案件数量多,种类多、任务重的特点,严把“四关”强化司法鉴定委托工作。自2008年以来,共办理委托鉴定案件800余件,大多数在一个月内结案,为提高全院判质效奠定了基础。
一是严把审查关。对委托鉴定的事项,经由业务部门承办人、负责人及分管院长共同签字确认,确保根据案情需要进行委托鉴定,避免因补充鉴定而延长时间。对作为鉴定依据的材料,注重审查是否通过质证、是否与鉴定有关联、鉴定目的是否明确、内容是否清楚,确保了对外委托的有效性。
二是严把规范关。为确保鉴定(拍卖)机构选择的公开、公平与公正,该院于2008年10月建成了标准化的司法鉴定(拍卖)随机摇号工作室,将对外委托鉴定(拍卖)的制度规定、流程等公布上墙,并提醒告知当事人。自
三是严把效率关。增强鉴定督办人的审限意识,将鉴定案件的相关流程信息上网,使委托鉴定的整个流程在网上均有完整的体现。鉴定机构一经选定,该院司法鉴定科立即与相关机构衔接,商定委托期限,一般案件要求鉴定机构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临近期限仍未完成的鉴定及时提醒、催办,对委托鉴定事项需要补充鉴定的及时沟通、协调,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作出鉴定结果。
四是严把服务关。牢固树立服务审判一线的理念,根据案件的轻重缓急,全程跟踪服务,科学统筹安排,对重点案件采取优先受理、优先委托,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