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2018年审判执行工作,并公布十大典型案例。南京法院审判执行的南京南站因挤压致死旅客家属索赔被驳回案、三级法院协同执行司法拍卖土地强制清场案等两起案例入选。

省高院研究室主任孙辙介绍,去年的十大案例从全省审结、执结的186万余件案件中挑选而出,案例充分回应了社会关注,有利于在全社会推进普法工作,提升全民法治意识、法治观念。

南站因挤压致死旅客家属索赔被驳回案位居十大案例第一

十大典型案例中,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理的“南京南站因挤压致死旅客家属索赔被驳回案”排在第一个。

2017年3月,上海虹桥至汉口D3026/7次列车在到达南京南站进入21号站台时,一男子突然从对面22号站台跳下,横越轨道,抢在列车前试图翻上21号站台未果,被挤压致死。事发后,男子杨某父母将中铁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站诉至法院,索赔80余万元。

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认为,杨某在站台滞留时没有异常举动,也未向铁路工作人员求助,其跃下站台,事发突然,并无前兆。站台值班人员在发现有人横穿线路后,随即奔跑过去并进行喝止。在地面有警示标识、站台有广播提示、站台侧面有提示、站台有人值班的情况下,车站已充分履行了安全保障与警示的义务。从事故处理经过来看,被告已尽所能,所采取的应急救助措施并无不当。而杨某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预测损害发生和防范控制损害结果的能力,他不顾警示擅自闯入危险区域,是对自身生命健康受到损害的漠视和放任。综上,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根据《铁路法》第58条、《侵权责任法》第76条规定,驳回两原告诉请。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省高院指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现代社会尊重包容个性发展,依法保护个体权利,然而,“不逾矩”也应当是每个人“从心所欲”的前提。树立规则意识、遵守社会规则,是公民的共同职责,更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保证。该案的裁判,旗帜鲜明地对漠视规则、破坏秩序的行为给予否定评价,向全社会传递了尊重规则、信仰法律、崇尚法治的正能量,充分发挥了司法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积极作用。

三级法院230多人联动执行“拔钉”

历时5天、出动230多人,江苏三级法院联动,啃下了一起执行“骨头案”。经强制执行清场,拆除违建近万平方米,清运玻璃、油漆、瓷砖、废旧玻璃1000余吨,承办该案的秦淮法院最终向申请执行人交付土地1.3万平方米、厂房8000余平方米。

该案为全省目前规模最大、参与法院最多的一次协同执行行动,省高院与南京中院、淮安中院及秦淮区人民法院等14家基层法院联手,另调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派员参加,是三级联动、合力攻坚的成功范例。

执行当天,执行人员拉起警戒线排起人墙,带离无关人员,分成12组各赴任务区。短短15分钟内,带离执行现场内20多人、拘传拒不配合执行的租户多名。随后,12辆工程车辆、近70名工人进场拆除违建。

执行过程中,秦淮法院逐一耐心向租户们释明法律规定,劝其配合执行,部分租户当场写下了承诺书;对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人员则依法予以司法拘留。

省高院指出,该次执行行动有力震慑了被执行人,向社会展现了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有效树立了司法权威,有力提升了人民法院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执行案件的能力。

全年收案216万余件,环境及知产案大增

省高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谢国伟介绍,2018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216万件,同比增长6.31%,受案数连续两年超过200万件。其中,审执结186万件,同比增长9.25%。

与往年相比,2018年全省法院出现了收案增幅放缓、存案数量减少等特点。其中,环境、知产案件数量同比大增,传统民事纠纷案件出现下降。

2018年,全省法院以司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坚决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全省法院新收一审环境资源案件8596件,结案7786件,同比分别上升150.41%和136.83%。审结环境污染相关案件1393件,3077名污染者被追究刑事责任。新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33件,判处污染者赔偿环境损害修复费用1.19亿元。

另外,知识产权案件近年来总体呈现持续增长态势,2018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5984件,审结15164件,同比分别上升45.48%和41.13%。2014年以来,全省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案件每年平均增长率为30.62%,法院继续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与此同时,全省法院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延伸法院功能,以“无讼”创建、和谐共建为抓手,不断完善全方位诉调对接体系,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传统民事纠纷中,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物业服务纠纷、离婚纠纷等案件呈现下降趋势,最高降幅超10%。

本报通讯员 高苑

本报记者 张源源

江苏法院2018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1.南京南站因挤压致死旅客家属索赔被驳回案

2.龚品文、刘海涛等九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3.江苏省政府诉安徽海德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4.三级法院协同执行司法拍卖土地强制清场案

5.周浩晖诉余征、周静、芒果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改编权、摄制权纠纷案

6.李一新、崔绍辉等八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7.扬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重整案

8.巨诚系公司执行移送破产清算案

9.卞松祥诉利峰木业公司、谢守富等民间借贷纠纷案

10.李权会诉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徐州市鼓楼区琵琶街道办事处要求履行拆迁补偿协议案

本报记者 张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