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日前,无锡北塘法院审结了一起酒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007624日凌晨,一男子进入某酒店,乘坐电梯至顶楼西餐厅,在进行消费后翻窗跳楼身亡,死者家属要求酒店进行相应赔偿。该案经合议庭公开审理后,最终以原告撤诉结案。

办案过程中,承办法官针对该酒店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建议。酒店建筑上存在安全隐患。该酒店属于高层建筑,而在高层建筑的公共场所是不允许存在直开式全窗的;酒店保安责任意识淡薄。该男子在有意跳楼时,保安离他有2多远,只有餐厅女服员一人在其身旁;酒店管理上存在缺陷。该男子从进入酒店到跳楼,期间有30多分钟的时间,而酒店保安只是请示了值班经理,并未打110报警。

承办人及时走访被告酒店,与酒店负责人多次沟通,希望引起重视。酒店在听取了承办人的意见后也认识到酒店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