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北塘法院首次运用管制刑处理未成年人犯罪
作者:杨建忠 庄莉莉 发布时间:2009-06-03 浏览次数:521
本网无锡讯:父母离异后,随父来锡打工的陈某一时贪念,盗窃了一辆价值2000元的电动自行车,当时他还没满18周岁。近日,无锡北塘法院审理了这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首次适用管制刑处理未成年人犯罪。
接到该案后,承办法官即向被告人暂住地社区发出审前调查评估函。由于被告人为未成年人且暂住无锡,因尚未办理暂住证,社区不愿出具相关的评估报告。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人父母离异,现随父亲生活。由于父亲长期在外打工,无暇顾及子女的教育,窘迫的经济条件,致使家里无法向法院缴纳财产刑保证金。综合上述情况,承办法官对被告人陈某判处管制三个月。
法官认为,近来无锡新市民逐渐增多,其中大多未成年人的父母忙于务工,无暇顾及子女的教育,且未及时为未成年子女办理暂住证。由于这些新市民暂住地不固定,一旦判处缓刑,本地社区无法对其进行监管,不愿意出具相关评估报告。再加上被告人家庭经济状况较差,也无法对其单处罚金。法官提醒新市民家长应及时为子女办理暂住证。另外,从教育未成年人、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人民法院应较多运用管制刑来处理以上未成年犯罪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