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学习实践坚持四个结合推动法院工作有效开展
作者:董正远 发布时间:2009-05-27 浏览次数:456
本网盐城讯:江苏省大丰法院注重抓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法院工作的联结点,通过“四个结合”,有力地推动了法院以审判为中心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学习实践活动与提升司法能力相结合。针对不同工作岗位,对干警的司法能力和工作能力提出不同的要求。要求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院领导干部重点增强司法决策能力、司法管理能力和司法审判能力。法官重点增强运用法律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司法调解的能力和判决说理的能力。审判辅助人员重点增强司法保障的能力。
学习实践活动与促进审判工作相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执行清理积案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召开了执行标的集中兑付大会,对76件案件100余万元案款进行了集中兑付。民商事案件实现繁简分流,探索司法资源合理配置的最佳方式和审判组织高效运行的最佳模式。进一步完善了诉讼调解制度,加大对调解工作的指导、考核力度,努力化解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今年1-5月共审结各类案件3081件。完善了案件的监督机制,制订了《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实现对案件的全程监督。
学习实践活动与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相结合。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给法院带来的生机和动力落实到司法为民上,继续完善便民服务室功能,对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少的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诉讼指导,提示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诉讼损失。开展“送法进社区”和“送法进校园”活动,到社区居委会和中小学校举办普法讲座,提高群众和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为创建“平安大丰”发挥了积极作用。
学习实践活动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我院坚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落实“五个严禁”相结合,加强日常监督,进一步健全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公布了监督电话和邮箱,便于人民群众对法院的工作进行监督。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起了互相监督、互相制约、明确责任的共防共治廉政建设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