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原本以为生了孩子后,可以逼男方离婚,自己顺理成章成为正房,谁知到头来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最终,为了孩子的将来,无奈将无情男友告上了法庭。

2003,年仅25岁婷婷结识了比自己年长十岁的已婚男子王俊,王俊风度翩翩的外表和幽默风趣的谈吐很快捕获了她的芳心,不久两人就偷食了禁果,并且秘密同居在一起。20053月,婷婷发现自己怀孕了,由于王俊结婚多年都没有子嗣,于是对婷婷呵护备至,希望婷婷能为自己生下孩子,而婷婷则在心底盘算,等有了孩子自己就可以顺理成章成为“王太太”。200512月,婷婷为王俊生下一个女儿,王俊则为婷婷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按月支付母女俩的生活费。可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20065月,王俊的妻子在得知此事后与王俊大吵一场,并且坚决要求与其离婚,最终双方协议离婚。

离婚后,王俊与婷婷正式住到了一起,但是王俊并没有迎娶婷婷的意思,两人在一起生活不到一年,就因经济问题和生活琐事发生争吵,王俊一气之下又搬了出去,并且断绝了与婷婷的一切联系,也不再支付生活费。在联系王俊无果的情况下,婷婷遂起诉至江阴法院,请求判令王俊每月支付非婚生女抚养费、教育费800元,至孩子独立生活为止,判令王俊一次性补偿之前抚养费50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被告所生孩子虽系非婚生子女,但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最终,法院判决王俊每月支付500元生活费,直到孩子独立为止,并一次性补偿抚养费共计12000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