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超市店主醉酒闹事,踢砸停放在门口的小轿车,无故揪打车主,并将前来接警的民警打伤。日前,这名男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江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现年35岁的汪某是安徽人,在江阴某乡镇开办了一家超市,汪某平时酗酒成性,酒后经常惹出一些麻烦。2009310日晚上10点多钟,汪某醉酒后看到一辆小轿车停在了自家超市门口,不由分说冲上前去踢轿车前右侧叶子板,轿车司机张某下车阻拦,结果遭汪某揪打,后张某向警方报了案。3名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劝阻,汪某依然不罢手,并用拳头击打张某轿车的引擎盖。民警史某等人欲口头传唤汪某到派出所接受询问,结果汪某情绪失控,拳头对准了民警史某等人一阵挥舞,史某脸上、手臂均被打伤。汪某甚至还到自家超市内取出一把菜刀向民警乱砍。后来在增援民警的配合下,民警史某等人终于将汪某制服。酒醒后,汪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并主动赔偿司机张某和民警史某相应的经济损失2000元。

江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确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