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55,徐州市人大副主任佟明泰带领市人大执法检查组一行检查泉山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徐州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后龙,泉山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张引,区人大副主任彭书平陪同检查。检查组一行在听取了泉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郝丽英五年来行政审判工作的情况汇报、查阅部分卷宗档案并与两级法院行政庭庭长座谈后,对泉山法院五年来坚持不断开拓创新行政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自国务院2004年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来,泉山法院通过优化行政审判内外部环境,创新审判工作机制,全面履行司法审查职能,大力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五年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911件,审结909件,结案率为99%,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96件,执结496件,执结率为100%,从而有效地化解了各类行政纠纷,收到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了促进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泉山法院坚持把政治素质好、实践经验丰富和司法能力强的干警调整充实到行政审判岗位,通过业务培训、加强内部学习和参观考察,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此基础上,泉山法院先后建立了庭前指导制度,指导当事人进行诉讼;庭前交换证据与争议焦点归纳制度,提高庭审效率;判后法律释明制度,提高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非诉执行行政案件听证制度,规范审查标准和审查程序,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

在诉权保护方面,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原则,通过改善立案环境、畅通立案渠道、降低立案门槛、清除立案障碍等措施,不断完善便民利民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同时坚持司法权监督行政权的原则,对每一件行政案件涉及到的具体行政行为都进行认真细致的合法性审查,依法公正审理好各类行政案件,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于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除了组成精干合议庭审理外,庭长、分管院长、审委会还要层层把关,确保案件质量,不出差错;对于群体性纠纷和集团诉讼案件,则采取审慎的态度稳妥审理,能协调解决的尽量协调解决,不能协调解决的则及时判决并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防止引起新的信访问题发生。

在开展非诉执行行政案件工作中,不断创新机制,建立和完善了非诉执行行政案件听证制度,把听证的过程变为司法审查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的过程。一方面审查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合法的则予以支持,不合法的则裁定不予强制执行,维护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对听证后认定为合法的行政处罚,当庭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督促其自觉履行,当事人仍不理解的,庭后继续做工作,尽量慎用少用强制措施,以减轻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力争以平稳的方式执结案件,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