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事之基 成事之道

??省法院开展“三项工作”大型调研活动

 

  2009年,人民法院面临新形势、新挑战。三月下旬至四月上旬,省法院院长、副院长分别带领三个调研组,共50多名工作人员分赴全省13个省辖市,就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司法应对措施》,以及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等三项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

  各调研组分别召开法院系统内部座谈会,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和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座谈会,以及当地党委、政府经济部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座谈会。调研组又分多个小组,分赴各市(县)、区有关基层单位,与当地街道、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以及法院干警、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进行座谈,并实地走访了人民法庭。调研组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取得了丰硕的调研成果。 

应对危机,服务大局

提高人民法院“三保”司法水平

  对于省法院为应对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所出台的一系列文件和措施,各地法院认真学习、切实贯彻,为所在地区的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坚强司法保障。

  全省各地法院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大局意识,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为本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各级法院都先后出台了贯彻落实省法院《司法应对措施》的具体司法举措。南京中院出台了十个方面的具体司法举措和“3+2”的服务保障内容。镇江、南通中院的相关调研报告,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批转相关部门。常州法院先后有10篇相关信息、情况反映、司法建议被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盐城市领导以及亭湖、东台、滨海等地党政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对法院服务大局的做法作出批示,予以充分肯定;徐州中院提出的《关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在审判工作中的反映的情况报告》,得到了市领导的批示肯定。常州中院制定了《服务经济发展为困难企业排忧解难的五项司法对策》,南通中院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十二条意见》,淮安中院制定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房地产开发等城建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各地中级法院都成立了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司法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司法应对措施》的实施意见。并建立健全了重大经济纠纷定期分析报告机制,案件审理的统筹协调机制,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以及沟通协调机制等,对审判工作中遇到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事关民生、涉及稳定的问题,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张家港市法院关于指导企业依法规避市场风险的司法建议,得到了省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

  各级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涉及“三保”的各类案件。依法灵活运用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避免因方式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力求通过和谐司法方式解决纠纷。积极运用破产重整、和解制度,努力挽救有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苏州、无锡、常州等地法院高度重视企业突然倒闭引发的各类案件,及时成立处置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积极运用破产重整、和解制度,努力挽救有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加强利益协调平衡,促进各方当事人利益共赢。各地法院扎实开展人民法院联系企业活动。普遍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活动细则,有序分步实施。深入相关企业走访、调研,帮助排查经营风险,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培训,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常州、宿迁、淮安、无锡等法院开展了“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南通市两级法院由院长带队走访百家企业,取得了良好效果。  

基层建设,形成合力

推动人民法院可持续发展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动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成为各地党委和各级法院十分关注的问题。各地法院基层基础建设从端正指导思想入手,形成合力,有效推动与促进了基层基础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各地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法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决定》及其六个附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南京、淮安、镇江、常州、宿迁等地认真学习贯彻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各地法院结合本地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把省法院相关文件予以细化、落实。无锡中院制定下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决定〉的通知》,把省院《决定》及六个附件的具体要求,形成32项具体量化指标;盐城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排定了涵盖服务大局、审判工作、审判管理、优化环境等9个方面的35项重点工作任务,形成了综合性的“1+9+7基层业绩考核体系。镇江、淮安、宿迁三市人民法庭全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各地法院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方面的支持,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方面汇报或通报,争取重视、关心和支持。各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职能部门积极帮助法院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南京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市中院的工作汇报,市主要领导先后围绕队伍思想建设、“两庭”建设、经费保障等问题到法院开展调研,帮助解决在法院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徐州市委常委会还专题听取了法院工作汇报,市委办公室转发了《关于加强全市法院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去年,扬州两级党委领导先后21次对法院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或指示。前不久,市领导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将基层法院的基本建设债务纳入地方财政。连云港市领导多次对基层人民法庭工作状况进行调研,提出了“两个规范”、“三个提高”的目标。扬州市政府今年共划拨330万元经费用于中院更新车辆、基建和执行救助金。

“五个严禁”,强化监督

促进人民法院队伍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五个严禁”之后,全省各地法院迅速行动,狠抓贯彻落实,不断完善检查监督机制,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为履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司法使命提供有力的队伍保证。

  各地法院以抓好警示教育为重点,制定周详的学习教育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观看录像资料、交流学习体会、印制警示卡等形式,使广大干警做到“五个严禁”入心入脑,增强贯彻执行“五个严禁”的自觉性。盐城中院采取在局域网刊载内容、组织专门考试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干警熟知“五个严禁”,并采取组织干警分批到盐城监狱接受廉政警示教育、集中阅读《违纪违法案例选编》。镇江法院开展学习贯彻“五个严禁”宣传月活动。宿迁中院定期给每位干警发送廉洁从政手机短信,取得了较好效果。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在显目位置公布“五个严禁”、随案发放监督卡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当事人的监督。泰州中院将先进典型陈燕萍、泰州市勤政廉政好干部何能作为进行“五个严禁”教育的正面典型,同时开展为期半年的廉政警示教育专项活动。南通中院建立大督察机制,以中院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为主,抽调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开展明查暗访,及时通报情况。淮安中院开展“争当廉内助,树立好家风”活动,与干警家属签订保廉促廉协议书,评选出“十佳廉内助”。全省法院广大干警自觉贯彻落实“五个严禁”的自觉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连云港中院刑一庭法官谭晓春在办理一起上诉案件时,主动将上诉人委托送给的三万元银行卡上交给纪检部门。

  这次,由省法院领导率领的各调研组全面总结了各地法院在开展“三项工作”的一些成功经验,认真分析了当前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并一一提出了意见和对策。省法院决定,尽快将这批调研成果转化为化解当前司法难题,推动司法工作,促进科学发展的理论支持和实践依据,转化为审判工作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的司法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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