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三个加强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
作者:徐明成 傅德洋 发布时间:2009-05-06 浏览次数:506
本网淮安讯:一是加强预防,防止新矛盾纠纷的产生。严把审判关,坚持以调解为主,判调结合,尽可能做到案结事了。严把执行关,坚持依法办案、文明执行相结合,严格强制措施审批,防止因执行不当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诱发上访。
二是加强排查,消除潜在的隐患。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对各类案件进行详细的摸底,对有可能发生信访案件和已经发生的信访案件予以详细的登记;对正在信访的案件,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庭室职责,确定具体的分管领导和责任人,明确解决问题的时限,全面彻底地解决矛盾纠纷。
三是加强回访,巩固稳定成果。对已处理的案件,及时组织法官积极地回访,防止矛盾复发。对反映属于案件质量方面的问题,当场进行法律释明,解除其心中的疑惑;对反映属于审判作风方面的问题,落实专人,重点排查,并做到凡举必查,查必有果,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