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八字”查找发改原因指导案件审理
作者:陈杰 发布时间:2009-05-04 浏览次数:374
本网盐城讯:为深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规范法官审案切入角度和证据取舍程度,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主持下召开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评议剖析会,深入探究发改案件在原审时审查漏洞和认定薄弱环节,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便于指导以后案件审理,减少发改现象发生。
一是“看透”。看卷宗要透彻,对证据的取舍需要有的放氏,综合考虑被告人供述和证人证言之间的逻辑联系,发挥间接证据的印证能效。这需要提高法官驾驭能力,证据掌控能力,全面审查证据的完整性,要求控辨双方对可能存在的证据及时提供,改变一审后出现新情况的被动局面。
二是“高质”。开庭审理质量需要提高。发挥庭审的功能作用,要求控辩双方对待证事实予以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消除影响事实认定的证据瑕疵。面对庭审中出现的突发问题,提高庭审办案业务能力,增强庭审调查作用。
三是“充电”。提高思想意识,坚决杜绝改判、发回后仍然引不起重视的现象,不能将改判、发回的原因仅仅划归为认识不同或者证据发生变化,要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加强内部的案件评查。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学习上级对二审案件审理的情况通报,从中掌握上级审理案件对证据的取舍与认定标准,用以指导我院以后刑事审判工作。
四是“沟通”。就是要加强上下沟通联系。加强与上级法院业务庭的沟通,在刑事审判中遇到的难点及时向上级法院汇报请示,提高案件动态掌控能力,对案件存在的突发情况及时汇报,形成良性沟通机制,降低发改案件,提高案件服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