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好邻赛金宝,恶邻天天恼。在农村为界址邻里发生纠纷是家常便饭的事情,但界址纠纷一连引起两起刑事自诉案件倒是罕见。日前,扬中法院通过不厌其烦的调解工作,妥善化解了双方一触即发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还家与吴家是同村的邻居,两家南北相邻隔着一条污水沟。多年来,污水沟恶臭难闻,无人清理,还家便花钱买土填水沟。吴家见了以为还家要独霸水沟,便欲阻止,为此,两家便时常发生口角。2008921日上午,还某与吴某又因污水河填土问题理论上了。后来,吴家一下子来了五个人,扛了高压电动泵,通电后抽取河里的臭水就往还家填的土上冲,要把其中一半属于自家的土冲垮。在冲水过程中,污水冲到了还某的妻子,还某则拿来剪刀和砖头,想剪断水管。双方就此发生了推搡和扭打,混乱中有人被推到了河里,吴某的妻子被打成了轻伤,场面乱成一团,直到有人打了110,局面才暂时平息下来。但矛盾却因此升级,双方均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了刑事法庭,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形式要求追究对方的侮辱罪和故意伤害罪,并分别要求民事赔偿。

法官受理案件后,发现这两起案件属连环案、案中案,一案了结另一案自然也迎刃而解。在送达刑事附带民事诉状的同时,法官便有针对性地做起了调解工作,双方均在送达笔录上签字表示愿意接受庭前调解。然而,调解工作进行地并不顺利,双方当事人在派出所诉前调解期间曾分别上访,据说光代理费各自都花去了不少。经过三次庭审,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情绪都异常激烈,纷纷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2009422,法官再次上门做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充分阐释邻里“方便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等民法原理,从情、理、法三个角度反复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调解工作持续了近三个小时。最终,双方达成了谅解,过错相抵后,以还某一次性给付吴某之妻1600元了结两案。两起刑事自诉案件均以撤诉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