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推出三项举措加强司法技术辅助工作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4-23 浏览次数:465
本网南通讯: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加强司法技术辅助工作管理,规范司法技术咨询和审核案件办理工作,加强廉政建设,如皋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出三项措施加强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按照《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关于“规范诉讼中财产控制措施,完善评估、拍卖、变卖程序”的改革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审、执、鉴分离”为重要内容的现代司法审判程序公正保障机制体系。
一、设置专门机构,从体制上保障。近年来,如皋法院审判执行案件大幅度上升,2008年达到14019件,与此同步,本院的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案件亦大幅度增长,2008年达到496件,2009年一季度新收138件。为了适应案件快速增长的需要,提高对外委托鉴定、拍卖案件的督办效率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技术保障作用和在队伍建设中的“防火墙”作用,按照省、市两级法院要求,根据本院实际情况,今年元月份正式设立了司法鉴定科,明确4名编制,并且通过全员竞争上岗选配了部门负责人,通过优化人民法院内部职权配置,建立了司法技术辅助工作保障机制,为迅速直接地贯彻执行上级法院的各项要求,独立、便捷和顺畅开展司法技术辅助工作、调动司法技术辅助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供了体制保障。
二、强化流程管理,从制度上保障。建立健全司法技术辅助工作的规章制度,狠抓制度落实,是人民法院确保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得以规范有序、公开、公正、透明开展的重要保障。为此,如皋法院一是进一步深化认识,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司法鉴定工作。加强对外委托选择中介机构遵循规则和操作程序的研究,注意总结和发现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委托鉴定、拍卖工作操作细则》。二是抓好各项制度和服务措施的落实,主要是狠抓操作流程、鉴定期限、随机选择制度的落实,认真审查各种对外委托案件所需材料,加强司法技术辅助工作部门与审判、执行部门的协调和配合,认真贯彻落实“五个严禁”加强廉政建设,通过制度落实和规范管理,保证质量,缩短周期,确保了司法鉴定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三、加强信息化管理,从技术上保障。今年以来,如皋法院为了提升司法技术辅助工作的管理水平,按照院党组书记吴存银院长的指示,创新举措,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对外委托案件管理和监督,启用对外委托和鉴定期限信息化管理模块,将司法鉴定、拍卖等对外委托案件全部纳入了网络信息化管理,提升工作平台和管理平台,促进司法鉴定对外委托管理工作向规范化、效能化方向迈进。所有对外委托案件,不仅案件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实现科室内部信息存储管理,而且将管理系统内司法鉴定对外委托案件的案件查询权向所有班子成员、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和业务部门主审法官进行开放,使所有对外委托案件的信息在电脑上一览无遗,既方便了领导管理和监督,又方便了审判执行部门的信息反馈,直接实现了对案件和承办人的透明管理,从而以信息化的手段促进了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与程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