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白下法院刑庭把握“四个关系” 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
作者: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4-03 浏览次数:372
本网南京讯:近日,为促进刑事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我院刑庭着力从“四个关系”入手,全面提高案件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
一是摆正个案审理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在审理每一件刑事案件过程中,力戒机械办案,适用刑罚时注重与当前刑事政策相结合,将刑事审判与维稳工作有机联系起来,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是强调法官释法与当事人服判的关系。以“判前释法为主,判后释法为辅”的方法,将定罪量刑相关法定和酌定情节告知被告人,并帮助上诉当事人分析上诉理由和二审可能出现的结果,努力减少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心理对抗。
三是重视财产刑追缴与被害人利益保护的关系。对侵财类案件特别是被害人众多的案件,庭前及时查封冻结被告人财产,庭中注意查明被告人赃款去向和经济状况,庭后积极动员被告人及其家属积极退赃,尽可能减少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避免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四是强化刑事和解、附民调解与化解矛盾的关系。积极通过当事人的亲属、辩护人、委托代理人开展附民调解和刑事和解工作,并注意将民事赔偿与量刑情节相结合,促使当事人自愿调解或撤诉,有效化解纠纷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