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为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思想,淮阴区法院采取四项措施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努力以规范的司法行为提升法院形象。

一是规范领导决策。该院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一言堂”,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班子成员自查问题、找不足、定措施,真正在团结实干、学习创新、自律廉洁方面做出表率。

二是规范审判管理。该院以淮安市中级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十项规范》为标准,制定《淮阴区人民法院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强化院庭长的审判管理职责,以审判管理办公室为龙头,注重各审判节点的管理,将司法鉴定和信访工作纳入审判管理,形成定期清理积案和评查通报制度,保证案件质量和办案的效果。

三是规范队伍管理。该院修订完善了近20项的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发至每一位干警,强化督查管理,凡违反规定的一律严格处理,修订完善了岗位目标绩效考核办法,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对工作出现失误或产生不良影响的,在考核中相应扣分,提升队伍司法规范化水平。

四是规范行政管理。该院严格指纹考勤制度,实行学习签到制,日常考勤和奖励挂钩,规范了上下班、学习纪律;对车辆、公务接待等制定严格的制度,缩减招待费用,节约资金,减少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