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读书郎小赌输了钱 窜入邻居家偷拿近10万
作者:蒋惠亚 发布时间:2009-04-01 浏览次数:978
本网无锡讯:一个17岁的高中生,春节期间和他人“小来来”输了钱,在回家取钱途中顺手“牵”了邻居家近10万元,一念之差成了盗窃犯。日前,小军被宜兴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庭审中,当法官问小军看到这近十万元的现金时是怎么想的?小军回答很快,当时什么后果也没有想就把钱全部拿走了。是什么原因导致一个刚刚满17周岁的人拿走不属于自己的巨款时而没有丝毫的恐惧之心呢?当被问及经过一段时间关押内心有什么感受时,他说,他对不起失窃的户主。法官告诉他,他没有用掉的钱已经退还被害人,被他挥霍的钱也已经由他父亲退赔了。对打短工为生的父亲,有什么要说?他低着头,一言不发。为什么一个做错事的孩子对他人有愧疚之情,而对父母反而没有什么抱歉的话?
原来,小军的父母几年前离异,他随父生活,父亲靠外出打短工维持生计。当法官问及小军如何看待父母离婚问题时,小军失声痛哭,说:“我就弄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离婚呢?”小军的盗窃固然主要是其自身原因,好逸恶劳,贪图享乐,但与家庭的变故也有一定的关系。孩子渴望得到父母的体贴和照顾,这几乎是天性。可是一个残缺不全的家庭,给成长中的孩子能带来什么呢?心境忧郁、性格孤僻。大多数孩子沉默寡言,情绪低沉,当看到别的孩子和自己的父母在一起享受快乐时,他们的心情会更加压抑,感情更加脆弱,心灵上的创伤更加恶化,使得他们的言行举止失常。他们由于得不到应有的家庭温暖和教育,只能到社会中去寻求慰藉,一旦偏离方向,就容易误入歧途,有的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据统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当中离异家庭的子女占到大多数。
法官提醒:为人父母,应该尽力给孩子一个幸福和睦的家庭环境,即便因一些原因选择了分手,双方要多与孩子进行沟通交流,让孩子的身心得到健康发展。(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