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一对年轻夫妇因为夫妻AA制而闹上法院,要求离婚,324,沭阳县人民法院对吴静诉丁刚离婚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吴静要求与被告丁刚离婚的诉讼请求。

吴静与丁刚经人介绍相识后,于20027月登记结婚,于20036月生一男孩,婚后,双方的夫妻感情尚好,2007年从部队转业回到沭阳的丁刚和妻子吴静对财产约定实行AA制,自实行AA制后,双方经常发生矛盾,家庭也失去了和谐。不断争吵、分居,最后吴静一纸诉状递交法院,要求与丁刚离婚。

吴静诉称:观念超前的丁刚从部队转业回到沭阳后,就迫不及待地和我实行了AA制,我抱着玩的心情和丁刚约定实行AA制,开始还没有什么,但时间一长,我们之间的认同感越来越少,彼此独立性太强,距离太远了。经常吵架,一吵起来,为了出气什么都不顾,什么你吃的米是我买的,你的果汁被我喝了等等,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夫妻间逐渐变得生疏了,感情也淡了,我多次找丁刚协商不再实行AA制,但每次都是不欢而散,以吵打结束。200811月争吵以后就分居生活。

丁刚辩称:夫妻感情很好,不同意离婚。实行AA制是经过吴静同意的,并且我们都是年青人,对于施行AA制,不仅可以锻炼自己,并且也能为婚姻减压,更能增添情趣。

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终因双方分歧太大,无法达成共识。

法院审理后认为,从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及夫妻关系现状等进行综合分析,吴静与丁刚之间的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有和好的可能,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