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2008年以来,洪泽法院致力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指导方针,进一步加强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2008年以调解、撤诉方式办结民商事案件2000多件,调解撤诉率73.3%,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

二是在不违反法律、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和坚持自愿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的新机制。全年以协调、撤诉方式办结一审行政案件50件,调撤率达90%,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

三是继续强化执行和解工作,当事人自动履行和自愿和解率42.3%,同比上升4.3个百分点。

四是认真听取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诉求,切实保障其诉讼权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赔偿问题全部调解结案。

五是开展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诉讼调解工作。以调解和调解后撤诉的方式结案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调解的占56.6%

六是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工作衔接。审结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法律效力案件58件,培训人民调解员2173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