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日前,东台法院民一庭仅用三天时间就成功化解了一起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原本矛盾激化的双方当事人最终在法庭握手言和。这不仅为东台市拆迁工作贡献了一份和谐力量,也为其他未腾空房屋的拆迁户树立了良好典型。

原告东台市东台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与被告何某于2008829签订《东台市房屋拆迁产权调换补偿安置协议书》,约定被告将其居住的房屋及附属物交于原告拆迁。但被告迟迟不履行合同义务,故原告诉至法院。

拆迁户搬迁工作直接关系到拆迁进度,往往越到后期,越难做“钉子户”工作。为此,该院高度重视,承办人接收案件后,立即向当事人送达诉状副本,了解双方情况,确定调解方案。在送达副本时,承办法官通过与被告近一个小时的交流,发现纠纷的关键在于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以及被告担心原告拆迁时会损坏其种植在房屋周围的庄稼。

于是,承办法官放弃周末休息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进行法律释明、对各方在拆迁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分析,使双方当事人都意识到对方协商解决的诚意和共同愿望,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该案的成功调解,使拆迁户切实感受到法院的司法关怀,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拆迁户对法院的信任感,促使更多的拆迁户放下戒备心理,和拆迁人协商处理纠纷,推进拆迁工程的和谐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