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审判管理工作
作者:佟管 发布时间:2009-03-18 浏览次数:437
本网徐州讯:铜山法院在争先创优、争创全国一流法院的大氛围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审判管理工作,全面、持续、协调地进行审判管理,确保审判管理良性运作,协调运行,为该院再创佳绩做出积极地努力。
首先,审判管理着力于案件质量的提高,表现为对案件质量、效率、审判运行态势分析、裁判文书、业绩考评等方面进行管理,全面落实审判管理各项制度,为审判工作服务,为法院中心工作服务,促进审判质效提高和审判业绩持续增长;其次,审判管理表现为对人的管理,即对审判人员树立“支持”、“服务”的理念,充分尊重广大法官的主体价值,充分尊重、发挥广大审判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办案人员发挥聪明才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审判管理树立健康的激励导向和用人导向,营造重实绩、干实事、求发展的良好氛围,在造就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高素质法官队伍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第三,加强与政务管理、人事管理和司法行政管理之间的有机协调。审判管理坚持“司法为民”、“公正高效”、“案结事了”的基本原则,通过行使管理职能,加强与各庭室之间的协作,促进法院审判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形成有机统一的整体,持续协调一致地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