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311上午,淮安中院在一起强制执行案件过程中,针对被强制执行单位一男子在搬迁的屋内泼洒汽油企图纵火并自焚的行为,执行人员及时有效地采取果断措施,将该男子制服,避免了一起重大恶性事件的发生。目前,该男子因涉嫌纵火触犯法律,已被移交给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本案也圆满执行完毕。

311上午9时,淮安中院在当地公安机关及有关组织的配合下,依法对一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淮安某汽车贸易公司的办公物品进行强制搬迁。在搬迁过程中,该中院现场执行人员透过房内玻璃隔断突然发现原已空无一人的另一间办公室内,有一名男子手上拿着一个绿色饮料瓶,正在向室内办公桌椅、地面、墙面及棉被等其它易燃物品上泼洒瓶内液体。该中院现场执行人员立即意识到此人企图要纵火,迅速跑过去将已被反锁的办公室门踹开。这时,该房内汽油味已扑鼻冲天,该男子正一手拿着饮料瓶往自己身上泼洒汽油,另一只手正欲伸进口袋掏打火机。说时迟,那时快,执行人员立即向该男子扑过去,将其按倒在靠墙的铁床上,并从其手上夺下打火机,将其控制住,同时从该男子裤子口袋中又搜出一瓶汽油。而后,执行人员经对强制执行的其它房屋进行搜查,又搜出3瓶汽油。目前,该男子因涉嫌纵火触犯法律,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并对其涉嫌犯罪的行为正在进行审理之中。